成衣廠[/nop]

台北市長柯文哲在競選時候,提出了公辦都更,也就是公部門介入,讓都更程序有一定標準透明的作業程序。但是最後還是得和建商合作,建商往往就是都更的最大獲利者。如果公辦都更的標準程序有透明化,再加上原住戶可以組成單案的建設公司,社會企業化的建設公司,它不是以最大商業利潤做出發點,而是以所有原住戶的最大權益為出發點,都市更新不但可以在地社區化,讓原住戶透過單案社會企業化的公司,落實在地主義,都更過程的投入參與,社區意識更加緊密,都更不只是建築硬體的更新,也讓原住戶因為都更的投入參與,人與人的關係,不再只是錢,共同參與的認同感和實質的社區意識,都更才會又更多的可能性和可行性。技術上,行政程序上,可以借助建築經理公司專業者的協助,相對可行性就高很多。

都市更新本來立意良善,可是它和建築營造業卻有龐大利益的牽扯,再加上一般民眾對建築營造的陌生,原住戶是相對的資訊不對等。房子老舊了,居住上有安全和便利性的問題,大部分原住戶幾乎都有更新、住新房子的意願,可是為什麼都市更新推了這麼久,成功案例的比例卻還是很低,再加上文林苑事件之後,更讓人對都更退避三舍。

單案完成後,可以繼續做新建物的保管維護公司,還可以把單案完成的經驗,向社區外做經驗的拓展,協助其他社區的都更,透過這樣的案例擴展,單案公司也可以有永續維持的收入,其他都更新案,也可以有成功模式可循。讓都更從建商獨大、資訊不透明的困境中逃逸出來,都更才更有實現的可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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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管都更或是合建案,業界行情就是建商至少要三成的利潤,但是往往建商和原住戶接觸的時候,告知原住戶三七分,原住戶七成,建商三成,這通常又是個陷阱,是將來改建更新後的地坪或是總售價的比例?如果在精華地段,土地價格相對高很多的狀況下,按土地分,那原住戶當然了吃了大虧。96621BA1BA964EA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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